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可能存在认识不足、管理体系不完善、收集不规范、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,具体如下:
管理体系不完善: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,职责划分不够清晰,协调配合不紧密,在源头控制、转移审批、过程监管和末端处置等环节缺乏有效衔接和协同管理机制。例如交通部门对运输环节监管不严格,可能导致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、运输路线不规范等问题。
收集不规范: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分类收集危险废物,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,或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。同时,收集过程中可能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和容器,或者包装不符合要求,容易导致危险废物泄漏。另外,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可能未规范设置识别标志,存在随意堆放的情况,也未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,如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等。
台账记录与申报问题:一些企业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,或台账登记不全,无法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量、流向、贮存和处置情况。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,导致危险废物监管困难,去向不明。
处理能力不足:随着经济发展,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,但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数量少,处理规模有限,处理技术和工艺相对落后,处理效率不高,且处理成本较高,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处理需求。一些高难度、高毒性的危险废物在本地无法得到妥善处理,需运往外地,增加了运输风险和成本。
信息化管理滞后: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,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不够,工业固体废物等方面基础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,难以实现对危险废物收集全过程的有效监控和信息化追溯。